屈他雄酮丙酸酯Drostanolone Propionate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5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6-09-28
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
第三条 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四条 进口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报送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