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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药企欲借这一模式,实现创新药赛道上的“弯道超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6  浏览次数:85
License-in是近年来国内生物医药行业流行的权益交易模式,其之所以受到药企追捧,主要是因为在高风险高投入的创新药赛道上,这是一条投入少、见效快,甚至能实现“弯道超车”的捷径。
 
  据悉,近日,东北制药便宣布,已与美国MedAbome公司签署《MAb11-22.1抗体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及技术服务协议》。根据协议条款,MedAbome向东北制药转让MAb11-22.1,并基于该抗体双方进行ADC药物和CAR-T细胞治疗产品的合作开发。MedAbome负责申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个国家以外的临床试验(IND)证书和新药上市(NDA)证书,同时帮助和指导东北制药设计、建设ADC药物平台和CAR-T细胞治疗技术平台,包括研发、中试、生产及质量控制平台等。东北制药将按照项目进度向MedAbome支付协议项下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首付款、里程碑付款、销售提成等。
 
  资料显示,MAb11-22.1是MedAbome研发的可选择性识别恶性肿瘤细胞、而不与正常外周血细胞和主要脏器组织反应的单克隆抗体。该抗体在抗体偶联药物和CAR-T上的应用目前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
 
  业内表示,License-in是一条投入少、见效快,甚至能实现“弯道超车”的捷径。“买买买”带来的杠杆效应十分明显,同时还能很好弥补企业产品管线短板、解决创新和商业化能力不足问题。目前,国内不少新兴药企“合作研发+许可引进”成为主打模式。如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我国共发生了57起创新药License-in交易。其中28起交易的转让方是中国企业,15起是美国,还有瑞典、韩国、英国等地的企业。
 
  其中上半年License-in交易额大的有华东医药子公司中美华东与Kiniksa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总额最高超6亿美元,即中美华东将获得后者两款心血管疾病药物Arcalyst及 Mavrilimumab在24个亚太国家和地区的包括开发、注册及商业化权益。优锐医药于今年3月与Bavarian Nordic公司达成约2.25亿美元的合作,负责该疫苗在中国、韩国和部分东南亚国家的开发及商业化。豪森药业与美国生物技术公司Nikang Therapeutics达成合作协议,豪森药业引进后者开发的HIF-2α抑制剂NKT2152的中国权益,豪森药业支付1500万美元预付款、2.03亿美元里程碑金额,以及一定比例的销售分成。
 
  License-in模式已经成为生物医药创新药企发展非常重要的趋势之一,有不少公司在引入开发方面有较多布局,License-in成为药企构建产品线的方式之一。如,除了以上公司外,云顶新耀,康滕浩诺、复宏汉霖、科岭源、艾迈医疗、复星医药、曙方医药、上海医药、正大天晴、沃森生物、华润双鹤、科兴制药等在今年上半年均实现较大金额的License-in交易。
 
  业内表示,在资本的加持下,License-in模式可以帮助创新药企形成一套资金+人脉+项目资源(License-in)+药企的“成熟”组合,近年来,在License-in模式下,也有一些企业表现突出。如再鼎医药用“投资逻辑”做研发,将“license-in”带来的利润反哺自主新药研发,从而实现良性循环,实现经济效益较大化;百济神州获得Mirati Therapeutics公司sitravatinib在亚洲(日本除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的独家授权,以此拓展产品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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