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308号建议——《关于尽快落实药事服务费充分发挥药师力量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答复称,国家医保局正在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医疗人力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开展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编制工作,将在厘清药学类医疗服务边界的基础上,对患者需求明确、服务内容和对象具体、技术路线清晰的药学类服务事项,研究完善价格项目,支持药学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其实在8月4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186号提案答复的函》时,就明确社会药店可收取药学服务费。国家药监局回复提到,下一步还将探索制定并适时出台社会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的实施规范,同主管部门探讨医保支付药店药品调剂费、药学服务费等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执业药师回归药学服务本职,为人民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此外,国家卫健委也对“药师收取药学服务费”作出了回应。7月15日,国家卫健委表示,要通过《药师法》将执业药师、医院药师合并统一管理,并支持药师收取药学服务费。
“药事服务”是指所有跟药物相关的事情,主要涉及体力劳动诸如处方调剂、拆零单剂量包装、临时处方配药等非脑力型药学技术服务。而“药学服务”则更偏向脑力劳动,是实现认知服务,处方审核、用药重整和用药评估等脑力型药学技术服务,和患者药物治疗紧密联系在一起。
业内分析认为,从“药事服务费”到“药学服务费”,可以明确看出药学服务收费政策将取代药事服务费的强烈信号。实际上,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福建省就已开展了药学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试点。据了解,福建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中,明确了公立医院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为15项临床药学服务“定价”,自2022年7月1日起试行一年。
当然,除了福建省,当前还有不少省市也正在推进药学服务方面进行探索。如为加强兰州市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市场监管局也在积极开展调研督导和培训,全力推进兰州市健康管理药学服务示范药店创建工作。
业内认为,从福建以及其他地方正积极推进收取药学服务来看,我国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已迈上新台阶。也意味着,将告别“药事服务费”,药学服务价格政策即将到来。
未来,“药学服务收费”将成为一块巨大的行业增量“蛋糕”,不论是对于中小药店还是大型连锁,乃至医疗机构,都将是一项重大利好。尤其是对于执业医师来说,在专业“药学服务”能力、医保基金支持下,执业药师的行业地位、薪酬待遇或将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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