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医保局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联盟议价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意见。
据了解,方案中明确,将根据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试点评估情况,探索适时将联盟采购医保目录内的医用耗材纳入直接结算范围。对于医保目录外的医用耗材,医疗机构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医保可以直接给药企结算货款对药企来说是好事。近年来,在药品、耗材等集采不断压缩企业利润空间的背景下,大批企业现金周转压力较大。一旦医疗机构回款不及时,对企业经营就将造成较大影响。
据悉,山东就曾出现多家医院拖欠药款问题。山东省医保局、卫健委2021年3月通报,济南、淄博、济宁、泰安、临沂、聊城、菏泽等七个市14个县(市、区)的8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欠缴2020年3月31日之前医药企业药款,要求加大清缴力度,及早完成清欠任务。
此外,2018年9月,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调研了8家有代表性医药商业企业,结果表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回款账期长达960天,欠款金额有的高达8600万元。还有,某省辖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平均账期都在640天左右,合计拖欠样某商业公司药品款高达2.8亿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国家其实也一直在对医疗机构回款难的问题进行整顿,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来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货款结算的监督力度。如早在2020年3月《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明确提出,“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5月,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也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含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费用结算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目前,在国家政策助推下,各地纷纷开始加速推进医保直接结算。除了宁夏,8月10日,厦门市医保局、卫健委及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
新方案提出,为确保货款及时结算,将普耗集采中选产品货款纳入医保代付范围,医保部门负责在次月15日前,通过市医保经办机构向医药企业代付结算普耗集采相关产品货款。医保基金代付的产品货款从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款中予以扣除,彻底取消医疗机构耗材货款结款权限。
此外,山东、陕西、贵州、天津、辽宁、河南等地此前也已纷纷开启试点,推动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对此,业内认为,在国家与各地严格整顿医疗机构回款难,不断推进回款与医保相关联的背景下,药企、械企的回款压力都将被进一步减小,这将有利于我国医药、医械产业未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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