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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全部零差率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5  浏览次数:136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3年安徽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该省14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力争到2015年,实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城乡居民医药费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自2012年12月15日起,安徽省14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该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突出了管理体制、药品采购机制和运行补偿机制3项重点内容,县级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落实政府投入、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由省级财政补偿25%,增设诊察费补偿75%。改革实施以来,先行启动的21个试点县取得良好效果,去年11月与上年同期比,诊疗人次增长12.76%、患者次均住院费用下降15.22%;医院总收入增加13.99%,人均大型设备检查费下降20.56%,技术劳务收入增加45.86%,政府财政对医院的补助增加18.88%。县级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取得突破,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6.6%。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药品采购机制和运行补偿机制,落实院长经营自主权,实施量化绩效考核,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药品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按规定比例使用,并全部按招标采购价零差率销售。(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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