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药企因违法销售劣药,被安徽省药监局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18日。据了解,该药企系生产的阿达帕林凝胶【检查】项中PH值不符合规定。
近期以来,还有多家药企因违法销售劣药被罚款的案例,且不少公司吃的罚单金额高达10万元以上。
日前,上海市市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某药企存在生产劣药的违法行为,该局对此没收违法所得7.664514万元,罚款150.万元,没收违法物品。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7月21日。
8月3日消息,河南省食药监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南某药企因销售劣药川贝止咳糖浆,被该局没收违法所得874元。
7月底,信用广州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东某药店分店因销售劣药被罚款10.5万元。据悉,经查,该分店称对货架上的药品疏于管理,对超期药品没有及时下架,从而发生货架上有过期药品的现象。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符合《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劣药范围。
7月27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四川某药企销售劣药沉香化滞丸被处罚。处罚内容显示,该药企被没收违法所得44.44元,并且没收该批次劣药沉香化滞丸208盒。
更早的4月份,青岛某药企因销售劣药,被该市市监局依法进行处罚。据了解,该药企购进的中药饮片西洋参片经检验、复验“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不符合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规定,属于劣药。
按照新版“药品管理法”之规定,劣药的范围包括: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而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成本之高,对于中小经营企业而言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根据文件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关系人体的健康安全,随着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与推进,以及医药行业监管趋严,这些药企违法销售劣药的行为陆续曝光,将给行业持续敲醒警钟。对于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而言,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切勿怀有侥幸心理只图眼前小利,落个得不偿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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