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21〕50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的三年消化工作,6月份本市印发了《关于公布本市第三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1 号),将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从本市医保目录中调出。
落实国家要求按时完成对目录调整工作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要在3年内,实现全国医保药品目录统一,为落实国家要求,本市自2020年起开始逐步将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调出本市医保报销范围,今年年底将完成最后一批调出工作,调整完成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完全一致。近三年来,本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新增507个药品纳入本市医保目录,有效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使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医药费负担进一步降低。
删除药品在现有目录内均有替代品种
第三批删除的氨氯地平、克拉霉素、布洛芬等药品,只是删除了相关药品的某一剂型,例如此次删除了氨氯地平丸,目前氨氯地平片、氨氯地平胶囊、氨氯地平肠溶片等均在本市医保目录中,还有此次删除了克拉霉素干混悬液,目前克拉霉素片、克拉霉素胶囊、克拉霉素颗粒等均在本市医保目录中,此次删除了布洛芬凝胶,目前布洛芬乳膏、布洛芬片、布洛芬缓释片等均在本市医保目录中。
预留6个月消化时间
本市6月份公布了第三批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具体执行时间为今年年底,为医疗机构提供了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医保基金可继续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在过渡期内适时替换治疗药品,保障参保人员就医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