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医院是我们的品牌之一,希望不会受到此次事件的影响。”1月15日,广东省高州市一位官员痛心地说。
1月11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以暗访形式报道了广东省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内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人们不禁想问,曾经以“降低价格、优质服务”而被树为典型的高州市人民医院到底发生了什么?药品回扣问题在医疗领域为什么屡禁不绝?记者近日赴当地进行了采访。
10名医生收受回扣被查实
高州隶属茂名市,是广东省西部山区的一个县级市,离广州市5个多小时的车程。高州市人民医院三栋近20层的大楼分别是门诊综合楼、外科大楼和心血管大楼,单从外观看,很难相信这是一家县级医院。
门前人流、车流不息,住院楼内等电梯的人排起长长的队伍。这是记者1月15日上午在高州市人民医院看到的情形。处于风口浪尖的该院院长叶观瑞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医院门诊、住院量没有变化,诊疗秩序也未受到明显影响。但他坦言“压力很大”,随着调查组的入驻,这几天陆续有医生被叫走谈话,“除了配合调查,还要稳定人心,保证患者医疗安全”。
由广东省政府纠风办会同茂名市纪委、监察局组织检察、公安、卫生、药监、物价、审计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调查组1月12日已进驻高州,要求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全面整治。据高州市政府网通报,截至1月16日,高州市人民医院已有10名医生收受回扣被查实,涉及此事的利康、康健两家医药公司有两人被控制。高州市委、市政府表示,对查实的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据高州市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透露,医院原本有一套监测医生用药的系统,“被查的多数是平时被监测到开药情况异常的医生,其中至少有一名科主任”。
“不排除有医生因为收受回扣受到刑事处罚。”当地一位官员告诉记者。根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高州市卫生局局长龚小炎说:“希望这次事件能成为行风整治契机,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治理行动,举一反三,逐步建立防范药品回扣问题的长效机制。”
院方否认药品二次议价
记者注意到,此次事件之所以引发社会持续关注,除了药品回扣问题非常敏感外,还跟高州市人民医院属于全国知名的“老典型”有关。
当地一位官员告诉记者,高州模式的核心在于:医院地处偏僻,在不要政府过多投入的情况下,通过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等内部管理措施,吸引患者就医,发展壮大自身。目前,该院床位数达2600张,年门诊人次超过105万、住院人次超过8万,其规模已超过很多地市级医院。就医患者有四成以上来自高州市以外,其中甚至有来自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患者。
有分析认为,高州市人民医院长期在不要政府投入、维持低价服务的情况下还能发展迅猛,跟医院采取的“秘密武器”——“二次议价”有关。之所以说“秘密武器”,是因为国家政策不允许医院在中标价之外再与药商二次议价。
有人认为, 该院前院长钟焕清掌管医院10年,在2011年5月卸任前,医院与医药公司“二次议价”,压低药品采购价格,将中标价与实际供货价之间差额部分留给医院,用于发展医院和给医生发高工资。由于药品进价低,患者也因此享受到低药价。而继任院长放弃了这种模式,在药品采购中“回归主流”,以中标价采购药品,医药公司获得较大空间,药品“高进、高出、开方回扣”的情况因此在该院出现。
在高州采访期间,记者数次拨打前任院长钟焕清的手机,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现任院长叶观瑞则否定了上述说法。
“药品二次议价是国家不允许的,我们过去不会这样做,今后也不会。希望有关媒体或专家亲自来高州调查,不要妄自猜测。”叶观瑞说,国家规定医院药品采购不能二次议价,但对耗材、器械等没有规定。因此,医院一直对耗材、器械等采取压低价格的方式,每年可为医院挤出2000多万元的空间。
叶观瑞等人认为,改变药品虚高定价,压缩流通环节价格空间更为重要。“一种药实际出厂价只有3元,零售价为什么要定到30元?中间加价空间那么大,药商有利润给医生回扣,当然会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让医生多开药。”叶观瑞说。
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是关键
对于药品回扣问题,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教授近几年来在其博客和微博中一直持续表达观点。他认为,把医院回扣、红包蔓延成风的原因归结为“医疗行风堕落、医生道德沦丧”是“一叶遮目”,应该从机制体制上反思,因为回扣问题与已经扭曲的医院补偿机制息息相关。
他认为,医院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是医院公益性和诊疗行为的指挥棒。在相当长时期内,政府拨款在医院收入中的比例极低,在劳务价格相对较低、药品加成是医院主要补偿途径、医保支付按项目结算为主的背景下,医院主动或被动地以各种方式激励创收,以药养医、过度医疗、大处方、大检查纷纷出现,医疗费用迅速增加。公立医院改革尽管千头万绪,但以公益为导向的补偿机制改革仍是关键和切入点。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宪法认为,高州药品回扣事件表明,由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招标采购制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招标采购,仅仅是地方准入和限价。这种制度不可能把药品价格中的水分完全挤出来,反而给回扣的出现提供土壤。
在李宪法看来,真正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该和老百姓的团购类似,是公立医院联合起来以相同价格购买药品和相关服务的大宗采购活动,通过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做到竞争充分、信息对称、公开透明,以降低公立医院运行成本。同时,应该结合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促使医院把药品由利润中心转变为成本中心,对采购低价药产生内动力。(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