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又有两家药企宣布“分手”!发生了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6  浏览次数:82
康希诺6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经友好协商与辉瑞签署终止推广协议,停止由辉瑞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推广公司的疫苗产品曼海欣。
 
  资料显示,曼海欣主要用于预防3月龄至3周岁(47月龄)儿童因A群、C群、W135群和Y群脑膜炎奈瑟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国内头个自研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载体)。2021年12月29日,曼海欣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
 
  2020年7月,康希诺和辉瑞签署《推广服务协议》,约定公司授权辉瑞在合作期限内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推广公司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载体)(简称“MCV4”)产品曼海欣®。
 
  按照康希诺和辉瑞彼时的约定,康希诺授权辉瑞在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曼海欣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之日起最长10年的合作期限内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推广公司MCV4疫苗产品曼海欣,授权辉瑞有权在合作期限内为推广曼海欣而在授权区域内使用公司商标和技术信息。
 
  此次合作开启了由中国创新的疫苗企业主导研发和生产,由跨国企业负责推广的创新模式。在2021年报中,康希诺生物还提到这份协议的意义,称其签署表明跨国制药公司对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的认可,也为该疫苗产品的商业化成功提供保证,为公司品牌建立和符合国际标准的营销体系的建立打下坚实基础。
 
  新公告的发布意味着,这项原本可达10年的合作仅持续仅约半年时间就“告吹”,目前康希诺尚未披露终止的具体原因。不过公告称,目前尚未产生MCV4疫苗产品曼海欣相关的销售收入,对辉瑞不存在有任何应付但未付款项的情形。
 
  对于后续规划,康希诺表示目前公司已建立体系完备的商业运营中心,公司商业化团队将负责曼海欣的国内外市场策略、营销活动规划与执行。
 
  资料显示,康希诺是一家创新型疫苗企业,公司产品管线包括针对预防脑膜炎、百白破、肺炎、结核病、带状疱疹等数十个适应症的多种创新疫苗产品。
 
  近年来,药企合作潮持续涌现,但“分手”也并非孤例。例如,5月6日,信达生物港交所公告称,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Coherus BioSciences,Inc.签订了一项合作协议,授予了后者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IBI-305)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商业化权益。作为本项协议的新进展,公司与Coherus决定终止该项协议,公司将收回IBI-305的相关权益;再比如,今年1月,君实生物公告称,其与阿斯利康制药签署的《独家推广协议之终止协议》,原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终止,公司收回原协议约定的PD-1单抗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拓益)推广权,而双方的“热恋期”仅不到一年的时间。
 
  在业内看来,药企之间分分合合已成常态,随着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创新研发成趋势,药企会更加重视中长期的发展,预计未来分分合合的情况或更加频繁。
 
  免责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本文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

点击进入参展页面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