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文
DRG/DIP付费11月底前全国落地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重要通知。为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国家医保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开发了DRG/DIP功能模块基础版。
通知中表示,2022年6月底前,选择部分新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地区,试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DRG/DIP功能模块;2022年11月底前,实现DRG/DIP功能模块在全国落地应用。
通知还强调,未完成DRG/DIP支付信息系统建设的地区,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提供的DRG/DIP功能模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重复建设。
这意味着将会和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系统直接打通,通过对耗材医保内金额的监控可实现对高值耗材的监测;通过对自费占比指标的监测可实现对高值耗材控费的管理,耗材控费再次升级。
2019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先后启动30个城市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国家试点。
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三年以来,所有试点城市已经全部进入实际付费,基本达到预期的效果,并推动医保管理机制的深刻转变。
包括医保付费从按项目付费向价值付费转变、从最终买单向主动作为转变、从单纯的手工审核向大数据运用转变、从粗放的供给侧管理向精细的供给侧管理转变等。
三年试点的成功,也正是此次全面落地的必要条件。
支付改革严控医院耗占比
部分耗材被“舍弃”
DRG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是按照患者的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DIP则是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
这两种改革都是通过打包定价的方式,促进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促使医疗服务提供方主动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诊疗、医药以及耗材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提高。
对于医院来说,如何制定最“经济适用”的治疗模式,同时严格控制耗占比、检查和手术占比都将会成为此后的侧重点。
医疗机构在新付费模式下,效率、资源配置等多项绩效指标均有了明显改善,比如例均费用、医药耗材费用、住院时长等指标逐年下降,给老百姓看病就医减轻了负担。
DRG的实施,使药品和耗材器械从医院的收入来源转变为主要控费目标的。而作为重要支出占比的耗材必然会受到影响。
这种前提下,是否会有大量的高值耗材会被舍弃?有业内人士表示,还是要看这类耗材在治疗中的重要性,必要性。
而非临床必需的、可用可不用的、相对竞品性价比不高的耗材,首当其冲成为了医院率先“舍弃”的耗材。
医院经营模式转变
经销商迎来新挑战
对于医疗器械经销商而言,医院经营模式的转变也就意味着耗材营销模式也将迎来很大的转变。
医保倒逼医院降低成本的同时,势必会推动医院对经销商进行新一轮严格的筛选,择优选择。
按照此前国家医保局强调,未来DRG/DIP付费的价格监控下,耗材进院将必须遵守以下3个标准,即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经销商如何提供高性价比产品为医院进行“省钱”,将会是经销商销售模式转变的关键所在。
DRG/DIP支付模式和带量采购等政策,压缩了原本的利润空间,但企业的研发、销售费用等必要投入却无法减少。
当单个产品产出的微薄利润不足以支撑庞大的投入支出时,因此必然需要更多产品来共同贡献利润,分担投入成本。
对于耗材器械经销商来说,营销方式或许也要从单个产品销售,转变为组合产品销售。
另外,在DRG付费下,国产医疗设备、耗材,或许会迎来新的发展机会。
随着国产医械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过去热衷于进口医疗器械“不差钱”的公立医院,对性能好、性价比更高的国产医疗器械的需求会明显提升。
今年11月,DRG/DIP付费改革将在全国正式落地,医疗器械经销商必须抓紧时间调整销售模式了。不然,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组合拳”下,只有被淘汰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