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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公立医院实施价格综合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7  浏览次数:120
    江苏省镇江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从1月1日起,该市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施“四降一提一试行”改革方案。

  “四降”是: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及医院制剂以外的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二级医疗机构取消核磁共振扫描(MRI)和CT指导价格上浮15%的规定;三级医疗机构CT、MRI上浮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并在两年内取消上浮政策规定;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和低等级医疗机构对高等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认同机制,避免病人重复检查;严格控制高值耗材的差率和差价,试行对单价2000元以上的单品种高值耗材实行零利润销售。

  “一提”是指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消门急诊挂号费,将其与药事服务费一起纳入门诊诊查费,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门诊、主任医师门诊西医诊查费每次由4元、6元、9元分别提高到12元、18元、30元,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每次由4元、6元、9元分别提高到15元、20元、32元。三级医院Ⅰ级、Ⅱ级、Ⅲ级、特殊疾病护理费每日由10元、6元、3元、29.9元提高到41元、27元、13元、55元。调整临床各系统诊疗费,口腔颌面、心脏及血管系统项目价格提高20%,其余临床各系统诊疗项目价格提高30%。调整临床诊疗手术治疗费,麻醉指导价格提高20%,其他手术治疗指导价格提高50%。康复项目价格提高30%。中医诊疗价格提高20%~50%。

  “一试”是指选择临床路径明确、疗效可靠的9个病种制定临床诊疗规范,试点开展按病种收费,切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林枫介绍,今年,该市将严格加强控费管理,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平均门诊和住院收费水平要保持零增长,各医院超出2012年均费水平的医疗费用全额上缴。实施药品零差率后减少的合理差价的10%由医院通过加强管理自我消化,其余由政府财政予以补偿,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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