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建议药店适量储备防控药品和常用药品,有药店人认为“不失为明智之举”,也有药店人表示“有心无力”……
药监建议药店做好储备
4月14日,江西药监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针对疫情及相关药品管理工作,《通知》强调了三个方面——药品质量安全、药品市场秩序,以及建议药店适度做好前期储备。
《通知》指出,药店是“药品流通的合法渠道,也是药品供应保障的‘储水池’”,在疫情防控反复拉据的关键时期,保障药品有效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是全省药店的义务和责任。
此外,疫情期间交通管控等风险因素也可能导致药品生产厂家、药品流通企业供货不及时。
为此,药监局建议药店结合各自实际能力,调研药品市场供需情况,适量储备防控药品和常用药品,以保证疫情期间各类药品不断档。
“储备常用药品不失为明智之举”
《通知》发出后,赛柏蓝-药店经理人向当地药店人咨询了情况,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看法。
孟旭平是江西赣州一家小型连锁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在他眼里,《通知》中提到的内容“好像没什么特别”,因为他所负责的药店都会根据市场动态调整储备,孟旭平说:“疫情这几年都是这样要求,常规操作。”
如果江西像上海那样因疫情导致药品供应物流受阻,孟旭平估计他在店里储备的防控药品和常用药品还能正常销售一个月左右。
有些药店对《通知》中提到的“药品储备”还略有迟疑。
李广昌是江西赣州一家单体药店的执业药师,他认为储备药品需要分情况看待。“讲实话,如果我们县城出现黄码,药店的四类药品就不能出售。”回想起店里放过期的四类药,李广昌说:“药店能储备的防控用品也就是消毒水、口罩之类的。”
至于其它品类的常用药,李广昌表示:“考虑到供货方因疫情而被封锁的风险,药店及时储备常用药品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药店的苦衷
《通知》中,药监局将药店定位为药品流通的合法渠道、药品供应保障的“储水池”,既是强调药店的地位、作用,也是希望药店能在疫情中发挥出自身价值。
只不过,有些药店人虽有一颗发挥价值的赤诚之心,却受制于现实原因难以作出响应。
邹晓烨是江西宜春某县城一家单体药店的老板,她告诉赛柏蓝-药店经理人,入行近20年,她一直为自己能帮到顾客而感到满足与骄傲,“特别是农村的顾客经常夸我,也给了我很多信心”。
但疫情开始后,她的药店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每天进店的顾客屈指可数,单日营业额不足以前的一半,低的时候甚至只有10%,邹晓烨说:“自疫情来就一直亏,只是每月亏的多少不等。”
“这几天店营业额都只有100多元。”她说:“现在自己人工费没算,每天想着3万店租及店里的水电杂费用就心梗。”再加上此前过期的好些药品,邹晓烨说自己“都不敢做药品储备”。
因此,想要做好药品储备、成为药品供应“储水池”,对邹晓烨而言是“有心无力”。
尽管大环境恶劣、生存艰难,仍有一批坚韧的药店人。邹晓烨告诉赛柏蓝-药店经理人:“毕业以后我一直没换工作,一直在坚持药店,虽然没有很大的成就,但在小小的工作中能真正帮到我的顾客,我觉得内心很高兴,也特别喜欢自己的工作。”
王小波在《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中写道:“如果我会发光,就不必害怕黑暗。如果我自己是那么美好,那么一切恐惧就可以烟消云散。”邹晓烨是疫情下努力发光的药店人之一,但疫情带给药店的“暗”不该只由他们自己照亮,药监、市监部门或许更该科学、合理防控,与药店人一起拨开乌云、迎接黎明。
(应受访者要求孟旭平、邹晓烨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