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截止2012年11月底,卫生部牵头的33项任务顺利完成。其中,2012年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农合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290元;2013年全国人均筹资要达到34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
据悉,2013年,卫生部将继续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卫生部门的中心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抓住关键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改革效果。
“在卫生领域,政府必须承担基本的‘兜底’责任。”卫生部部长陈竺强调,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们要按照中央的总体布局和要求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5个领域的综合改革。
第一,在医疗改革中,调整服务结构,提高整体效能。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扩张,为民营医疗机构留出发展空间,力争到2015年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20%以上的目标。要探索通过医疗服务联合体等形式,推进医院与社区一体化、县乡和乡村一体化,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第二,在医保改革中,加快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和分级就诊,鼓励患者首选门诊治疗,降低治疗成本;尽快实现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所有病种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兼顾多方利益,在推行总额控费改革中,采取“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办法;把预防保健、疾病筛查、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服务纳入保障范围;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质量监管。
第三,在医药改革中,大力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通过集团购买、增强谈判能力降低流通领域的“水分”。探索由公立医院管理部门代表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在省级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与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
第四,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遏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快速上升的势头。制定公共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健康预评估;将创建健康城镇的核心指标纳入卫生城镇创建与考核的内容;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融入预防、医疗、康复等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突出公共卫生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早期干预。
第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要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分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等依法依规管理,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陈竺明确要求,当前要着力推进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要在大卫生框架下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局、中心)等实体性办医机构;在非试点城市或县,可设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由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编制等部门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整合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办医责任。推行政事分开,政府履行好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用等责任,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内部分配等权力下放到公立医疗机构,做到宏观有约束,微观有活力。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相关委员会有关司局负责人,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卫生厅局长出席了会议。(作者: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