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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 福建开始挂网联动全国最低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次数:106
  福建发文,将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挂网,按不超过现行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申请挂网并实行价格联动。并按照销售价格的70%纳入该省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照执行对应中药饮片的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医疗机构暂按实际购过价不超过15%销售。     3月1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将加强采购管理,该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挂网申报:不超过全国最低价申请挂网并联动     在我省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通过福建省平台采购、网上交易。     在我省完成上市销售备案、跨省销售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以及原在我省试点销售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在2021年11月1日前按原执行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可按不超过本品现行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申请在省级平台挂网并实行价格联动。所需申报材料及相关业务流程由省省药采中心另行通知。     中药配方颗粒挂网实行日常申报受理、按季度定期发布。     明确医保支付范围:按销售价70%纳入医保支付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经专家评审后,按照销售价格的70%纳入我省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照执行对应中药饮片的限定支付范围规定。     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福建省药品标准,取得我省上市销售备案或跨省销售备案凭证;     在定点医疗机构销售使用;     对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医疗机构暂按实际购过价不超过15%销售     通知还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暂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15%销售。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按新标准完成品种上市销售备案后,未在3个月内到我省完成跨省销售备案的,原试点期间生产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不得继续销售和使用,应及时通过省级平台提交申请撤销挂网。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在我省完成跨省销售备案之日起6个月后,原试点期间生产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不得继续销售和使用,应及时通过省级平台提交申请撤销挂网。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备案信息更新、挂网状态变更、价格调整,及未严格执行配送等相关规定的,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处理。     配送与结算:一家企业同一片区只可指定一家配送,医保机构统一结算     挂网企业可自行配送,也可委托具有储存、运输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全省按行政区域划分为11个配送片区(即:省属片区、福州片区、厦门片区、漳州片区、泉州片区、三明片区、莆田片区、南平片区、龙岩片区、宁德片区、平潭片区)。挂网企业选择委托配送的,一家企业在同一片区指定一家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本企业所有挂网药品。     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货款结算按照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相关规定,实行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     福建曾明确: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乙类管理     此前(2021年11月25日),《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布,自11月1日起正式执行,试行期为5年。     细则指出,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药品标准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审定并分批公布。中药配方颗粒福建省药品标准由福建省药监管局按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组织制定。国家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颁布实施后,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即行废止。     细则规定,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福建省内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在上市前,需通过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向福建省药监局提交备案材料,取得备案号后方可上市销售。     在销售与使用方面,细则指出,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使用。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福建省医保部门可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并参照乙类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将由省医保局另行制定。     上海将全面实行“阳光采购”,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或将纳入集采     不过,关于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的挂网采购,还得追溯到上海。     2021年6月16日,上海阳光采购网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阳光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全面实行“阳光采购”,同时,委托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对中药饮片参考采购价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医疗机构依据参考采购价信息进行线上采购,并可根据市场动态调节实际采购价格。     目前药品集采已成常态,但是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集采,却很少看到中药饮片的踪迹。只有少量几个地区发布相关试点文件,例如2018年9月甘肃省开展的中药饮片谈判采购助推脱贫攻坚试点;2020年5月宁波市奉化区医保局下发的《宁波市奉化区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     不过上海发文将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全部纳入阳光采购,给中药饮片纳入集采带来一定的可行性,统一平台采购,摸清采购量,规范采购价格,为未来制定限价打下基础,一旦万事俱备,中药饮片纳入集采并非不可能。     有业内人士分析,鉴于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作为全国集采的策源地,以及全国药品集采的承办处,由上海率先宣布中药饮片阳光采购,或许也意味着上海先试点,未来全国范围内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的集采也将不远。
 
关键词: 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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