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召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具体任务。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试点这个“小切口”,谋划对外开放的“大文章”;要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迅速抓好落实;贯彻落实改革创新理念,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不断总结,争取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河南模式。
据悉,2021年11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药品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参与试点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等要按照规定到药监部门备案;药监部门要按照规定对备案的试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对首营试点药品进行抽验,之后进口的试点目录药品纳入年度监督抽验计划,并建立试点企业退出机制。(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