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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药品不符合规定,被罚33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4  浏览次数:99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两则关于某家中药饮片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一批药品经过检查不符合规定,合计罚款33万元。
 
  其中一份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的蜜款冬花【检查】杂质项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应不得过3%,检验结果:32%)。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没收暂停销售的不合格蜜款冬花11kg;没收违法所得322.00元;2.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805.00元2.5倍的罚款计25万元;罚没款共计25.03万元。
 
  另一份文件显示,上述公司的马勃检验结果:【检查】总灰分(标准规定:应不得过15.0%,检验结果:36.5%)、酸不溶性灰分(标准规定:应不得过10.0%,检验结果:29.6%)项不符合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378.00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计1134.00元;出借《药品许可证》罚款8万元;罚没款共计8.11万元;没收暂停销售的中药饮片马勃1kg。
 
  综上来看,该公司两款产品因为检查不合格,累计被罚33万元。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这笔罚款并不是小数目,可见行业监管之严格,处罚力度之大,将给整个饮片行业企业带来威慑力。
 
  而在不久前,江西省也有一批中药饮片被检测出不符合规定,涉及醋鳖甲、刺五加、醋延胡索等多个中药饮片品种。从不合格项目来看,主要为【药屑杂质】、【含量测定】、【黄曲霉毒素】等。该省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近年来,我国中药饮片行业发展非常迅速,为了确保饮片质量,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使得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不断提升。不过由于部分中药材的标准落后、中药种植不科学、低价低质的小作坊多以及监管手段不够精准等原因,市场上有关加工、制假、售假、加工炮制不规范等问题仍常有发生。
 
  为此,针对饮片行业的新政新规也在持续出台,例如新版药典便对中药饮片行业生产等环节提出了严格管理要求。其中,新版药典四部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中规定:除另有规定外,饮片水分通常不得过13%;药屑及杂质通常不得过3%;药材及饮片(矿物类除外)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过150mg/kg;药材及饮片(植物类)禁用农药(详见下表)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该规定也意味着,所有植物类的中药材及饮片都需要进行33种农残的检测。农残将将成为中药饮片企业的一大难点。
 
  此外,新版药典全面制定了易霉变中药材、饮片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具体品种增加至24个:黄曲霉毒素:(24个)九香虫、土鳖虫、大枣、马钱子、水蛭、地龙、肉豆蔻、延胡索、全蝎、决明子、麦芽、远志、陈皮、使君子、柏子仁、胖大海、莲子、桃仁、蜈蚣、蜂房、槟榔、酸枣仁、僵蚕、薏苡仁。玉米赤霉烯酮:(1个)薏苡仁。
 
  总的来看,对于饮片企业而言,在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施、行业监管趋严的背景下,生产不合格药品将承受无比大的代价,为了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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