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行业的主体,推进高质量发展是必然要求。2020年以来,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一系列关于公立医院发展的政策文件密集出台。2021年6月,《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如今具体评价指标也正式发布,共八项,涉及27条二级指标。
2月9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发布《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我们一起来看看,值得关注的几个评价指标。
坚定党委和政府领导
通知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或其中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而这一指标也曾在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抓好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的通知》中提到。
这也说明政府层面在公立医院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自上至下的决心。在我国卫生领域利益主体多元且复杂、政府部门间缺少协商的背景下,由党委、政府担任治理主体,坚持政府治理机制在宏观决策层面发挥主导作用。在政府内部建立起跨部门治理机制,是三明改革得以启动并不断持续深入的重要原因,这也恰是三明医改模式的极具推广价值的政策经验。因而,相关指标的设计也定有这方面的考虑。
三级公立中医院中药饮片使用率将逐年升高
通知还提出了有关中药饮片使用率和DRG/DIP方面的两个指标。
其中,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和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即门诊患者应用中药饮片的人次数/门诊总人次数×100%;出院患者应用中药饮片的人次数/出院患者总人次数×10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有关情况的通报》显示: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中医药技术和方法运用更为积极,2019年门诊中药处方比例60.71%,较2018年增加0.22个%、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22.16%,较2018年增加0.26%、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31.43%,较2018年增加1.1%、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14.71%,较2018年增加0.5%,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62.14%,较2018年增加2.66%,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73.41%,较2018年增加8.99%,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18.92%,较2018年增加1.77%。
其中门诊中药处方比例达标医院数量较2018年增加9家,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达标医院数量较2018年增加17家,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标医院数量较2018年增加56家。
而这一数据,也将随着对公立医院监测指标的要求而逐年增长。
按病种付费比例达70%将是最终目标
另一个指标:按病种付费(DRG、DIP、单病种)的住院参保人员数占公立医院总住院参保人员数的比例=按病种付费(DRG、DIP、单病种的住院参保人员数/总住院参保人员数×100%。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也曾明确,“十四五”期间将着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明确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70%,着眼改变公立医院逐利性,解决目前严重的轻病住院、小病大治问题。
虽然此次发布的评价指标只提出:逐步提高到合理水平,这只是现阶段的要求,根据"十四五"规划来看,逐步达到70%才是最终目标。
不搞一刀切,不搞重复评价。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四点评价方式: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制定《各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每年对各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评价。相关评价指标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各省级医改牵头协调机构每年对各地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评价,可结合本省(区、市)实际适当调整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对本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自评。
各地市级医改牵头协调机构每年对各县(市、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评价,经省级医改牵头协调机构同意后,可结合本市实际适当调整评价指标。
各省级医改牵头协调机构每年对辖区内的公立医院进行评价,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不搞重复评价。
《通知》还对规范数据收集提出工作要求,评价指标相关数据直接从医改监测系统、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满意度调查等现有信息系统中抓取,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得增加医院填表报数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