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山东淄博后,“集采药品销售专柜”进药店模式再下一城,这一次的主角是山西运城市。
日前,山西省运城市将集采药品采购主体扩展到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全省率先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根据相关规定,1月1日起,运城全市34家零售药店将开售集采药品,包括国药山西国康大药房运城中心店有限公司、运城亚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旗下多家门店均在列。
采取“六统一”机制
参加该项目的药店须满足“专柜销售、实名登记、保障需求”的要求,建立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专柜、统一登记、统一结算、统一监管“六统一”的集采药品(耗材)进定点零售药店销售机制。从品类上看,此次进药店的集采药品涉及治疗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82种药品,常用药占据了80%。
此外,运城医保局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对购买集采药品的顾客,进行实名制登记购药,需按患者提供的病历或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确定购药品种及数量,每人每次购药量原则上控制在一个月内。
对于慢性病(大额疾病)患者需委托他人代购的,需代购人携带慢性病患者医疗证,经定点零售药店如实登记代购人、患者信息后,严格按照患者使用量进行购药。患者购药后,定点零售药店需向患者出具相关凭证,并建立档案备查。
所有参加集采药品专柜销售的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集采药品销售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频繁购药、超量购药等非正常购药行为要作为重点检测对象,必要时需向市医保部门及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集采提速扩面
过去一年,集采的推进驶入快车道。2021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强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
政策的发布进一步支撑集采常态化推进,2月份,第四批集采启动,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2%,最高降幅达到96%,此轮集采首次纳入注射剂;6月份,第五批集采启动,采购规模创历史新高,最终61种药品采购成功,平均降价56%;11月份,第六批集采启动,此次是以胰岛素为对象的专项采购,本次集采42个产品中选,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最高降幅70%。
“下一步,要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持续降低医药价格,让患者受益。以慢性病、常见病为重点,继续推进国家层面药品集采,各地对国家集采外药品开展省级或跨省联盟采购。今年底前,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在每个省合计达到350个以上。”1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展示了集采的推行效果。近年来,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不断推进,用市场化机制有效挤压了医药价格虚高,截至去年底累计节约医保和患者支出2600亿元,同时也促进了医药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产品研发、提高质量上。
向县级城镇渗透
在多个领域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集采落地药店终端也终于步入正轨,并在2021年有突飞猛进之势。
除了山西运城外,山东淄博已于去年10月试点“国家集采药品专柜”,鼓励药店销售集采药品,河南医保局发文将一批“六统一”医保定点连锁药店纳入集采范围,并表态试点成功后计划把所有医保定点药店纳入。浙江舟山将医保定点信用评级与“低价药专柜”相结合,力促低价药落地终端。
从品类上看,河南首批开卖的83个集采药品既包括抗癌药、消化系统药,也有降压、降糖、降脂药等常用药品。“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的多以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为主。相对于前两类试点模式,浙江舟山推行的“低价药专柜”聚焦低价药,集采药品仅属于其中一类。
尽管三种模式各有侧重,试点范围不同且力度不一,但其本质都在于解决集采药品落地终端的“阻力”。这种由政府搭建平台,促对接的形式,解决药店进货时无法享受医院的集采价格的问题,降低了药店获取价低、优质品种的门槛,让议价能力相对薄弱的中小药店也能享受相同的进货价格。
可以看到,集采思维正逐步向县级城镇渗透,越来越多的药店开始拥抱这波集采大潮。从推行效果看,集采模式带来的客流与销量尚算可观,如何实现客流的有效转换,将成为2022年零售药店的生存课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