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3日),第七批八轮国家带量采购的专题沟通会在上海组织召开,此次会议更多的是完善采购规则,因此,新一轮的国家带量采购,是否会有规则方面的调整将成为最 大的看点。
预测一:1+3是否成为可能?
五批六轮化药国采,一直是以0+3或1+2作为触发机制,符合相关要求的,基本上就可以作为纳入国采的一个重要选项或进入集采的重要依据,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进入国采。根据药融云等数据统计,过评满四家的已经达到70+,但目前据各方面透露出的消息,1+3将有可能成为此次国采的触发条款。笔者忽然联想起国采续约条款正式出台前,业内曾经流出一份关于国采续约的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就特别提及6家及以上属于竞争较为充分的品种,基于以往的逻辑判断,三家及以上,可以构成竞争充分的条件,但在这份《通知》中,6家及以上,只能列入“竞争较为充分的品种”,离着“竞争充分”仍然有着一定的距离,可以看出,新形势下,竞争充分的概念又有了全新的变化。在国采续约征求意见稿中,值得留意的是,五家及以下且差额中选的品种属于形成一定市场竞争格局的品种,但形成一定市场竞争格局并不代表形成了充分竞争,毕竟6家及以上才算是竞争比较充分,至于什么是竞争充分?按这个逻辑线来看,10家起步应该是标配。虽然这份国采征求意见稿最终无疾而终,但仍然引起了笔者足够的警觉。按此推论,国采1+3作为新触发机制,并非不可能。
预测二:单位可比价≤0.2元是否正式写入条款?
五批六轮化药国采,单位可比价≤0.1元一直是中选规则之一,其实,单位可比价≤0.2元早已经成为有关方面的内部共识,只不过没有正式写入国有文件中而已,而广东45个国采续约产品,“单位可比价”≤0.2000 元已经成为中选规则之一。其实,通过地方带量采购(包括续约)基本上能够看出国家带量采购变化的一些端倪,包括前期广东头孢氨苄价格调整,包括广东国采接续中选规则与国采的差异,有些变化是属于典型的采购规则的变化,包括上海、湖北,是不具备和国采进行对比的可操作性,有些变化是属于某种程度上国家允许地方试点的变化,就像广东的国采接续政策。在国采接续力求三个稳定的背景下,在带量采购基本上确定了价格调整常态化但要循序渐进的大背景下,将单位可比价略为上调,时机已经合适。
预测三:分量是否向胰岛素专项学习,取消选区摘牌制?
五批六轮化药国采,采取的选区方式就是按价格由低到高,相关企业轮流选择区域。好处是能够确保相对固化的市场操作,劣势是容易形成保障供应不及时的情况。而反观此次胰岛素专项采购,平均降幅48%,最高降幅74%,相比以往国采价格平均降幅至少52%-59%、最高降幅达98%的景象,降幅低了不少,另一方面,胰岛素二代、三代六大种类几乎所有品种都能入围中选,哪怕就是几家外企也是降价4成进入C组至少还有一定的存量(50%),毕竟根据规则,待分配量的选择权是交给医疗机构。同样,作为化药国采,如果能够参考此次胰岛素专项采购的部分条款,在允许多家中选的基础上,允许同一省份多家企业共同分享市场,并一定程度的将待分配量交还医疗机构,其实也能够最 大程度的保证市场用药平衡,不破坏用药结构。由带量转向稳量,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