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医保局重磅发文
刚刚,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领DRG/DIP付费改革走向深入,在各地自愿申报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了DRG/DIP示范点城市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示范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省级医保部门和示范点城市医保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扎实做好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要求,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明确任务,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城市要聚焦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等各项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率先突破,着力在实现DRG/DIP付费医院、病种全覆盖,着力在落实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作机制,着力在提高专业能力和信息化水平,着力在促进DRG/DIP改革在医疗机构顺利落地方面率先取得明显进展。要同步完善总额预算管理、协议管理、付费审核、月度预结算和年度清算等相关工作制度。要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成效评估和风险评估,深入研究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总结改革成效,耐心传授工作经验。
三、主动作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省级医保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配套政策,以示范点建设引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发展。示范城市医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DRG/DIP改革纳入本地重点示范工程,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省级医保部门和示范点城市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支付方式改革的领导,加强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调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
DRG示范点(18个)
北京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金华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安阳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湘潭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贵州省六盘水市、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庆阳市、青海省西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统筹区(驻乌鲁木齐市)
DIP示范点(12个)
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辽源市、江苏省淮安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东营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泸州市、贵州省遵义市
综合(DRG/DIP)示范点(2个)
天津市、上海市
*乌鲁木齐市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合示范点城市
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全覆盖
众所周知,从2019年开始,国家医保局就在全国30个城市开展了DRG付费试点。目前这30个试点城市全部进入了模拟运行,有些城市已经开展了付费工作。今年,所有的试点城市将全部开展实际付费。
而从去年开始,在全国的71个城市启动了DIP付费试点,目前这71个DIP试点城市已经全部完全了预分组工作,今年内也将实际付费。
并且,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一些省份也选了工作积极性比较高、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城市开展试点,初步摸底了解,达到100多个,所以全国目前为止DRG、DIP的试点超过了200个。
前段时间(11月26日),国家医保局还发布《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从2022到2024年,要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
《通知》提出,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无疑,未来三年内,DRG/DIP将开始重新定义市场准入规则!
严控耗占比,影响所有械企
如果说高值耗材带量采购是对当下市场的中短期调整,那么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则是对未来院内耗材市场格局的重塑,影响更为深远。
DRG大家应该早已了解,属于舶来品,在国外已经实行很多年,即通过打包收费的形式,将药品和耗材内化成医院的运营成本,最终实现收付费的闭环,倒逼医院降成本,控耗材。
而DIP则是我国首创,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产物。DIP不再细化明确各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而是把项目、病种、床日等付费单元转换为一定点数,年底根据各医疗机构所提供服务的总点数以及地区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指标,得出每个点的实际价值,按照各医疗机构实际点数付费。
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大趋势将倒逼全国范围内信息化建设较弱的医院完善数据、提高病案质量,并在此基础上逐步上传各项诊疗、检查、用药等信息。
同时,各区域内医院和医保管理机构的“信息孤岛”将被打破。借助大数据,医保管理可以逐步实现全过程监控,单个病种在不同医疗机构的诊疗、花费等直观数据画像将更加清晰,相关的合理或不合理现象将一目了然。
在大数据和分值的配套下,医保病人的用药、耗材使用和收费情况都将置于医保部门的实时、全面监控之下,促进医院管理者主动开启全方位学习和对标,调整业务、控制成本,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
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看浙江,浙江医保支付改革典范在金华。在金华模式之下,我们能看到在DRG/DIP支付改革之下,骨科等高值耗材和高额回扣引发的过度医疗受到的冲击非常大,一些医保内骨科类民营医院已不得不转型做医养结合和慢病管理。
毫无疑问的是,随着DRG/DIP付费的不断落地,医院的经营模式势必会发生很大的转变。对于医院来说,如何制定最“经济适用”的治疗模式,同时严格控制耗占比、检查和手术占比?都将会成为此后的侧重点。
与此同时,医保倒逼医院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势必会推动医院对经销商进行新一轮严格的筛选,影响所有医械企业、代理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