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通告称,根据山西九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注销山西九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晋B3510107)。
无独有偶,几天前,辽宁省药监局也注销了一家连锁药店。辽宁省公告指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该局决定依法注销朝阳华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BA4210009,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日)。
另外,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从今年3月14日至2021年10月8日,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枫溪分局也已依法注销潮州市枫溪区健康源药房等14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因此,这也意味着以上企业将退出医药市场。
其实,从整个大环境来看,药店注销退市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近两年来经常可以看到各地发布药店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包括广东、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等多地在近期也都有发布药店注销许可证退出市场。
分析认为,这主要是随着集中采购的落地实施,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药店利润空间压缩,并且监管日益加强、经营受限、医药企业的生意不再好做所致。未来,随着医药改革的持续深入,预计还将有越来越多的药店、药企还将选择销证退市。
其中,尤其是中小型连锁药店。根据国家药监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药店数已超56万家。其中,零售连锁总部6593家,零售连锁门店31.91万家,单体药店24.19 万家。在本身国内药店行业已经出现了严重产能过剩,供给远远超过需求,企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的背景下,中小连锁药店由于商品议价能力弱,运营管理存在缺陷,在没有资本加持下,面对大连锁不断的抢占市场,其加速“撤退”预计将成为大势所趋。
但对于整个药店的发展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坏事。每个行业都有一定的淘汰率,药店实质上也是一个单纯的商业体系。分析认为,大批药店的加速退市,或将进一步提高连锁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水平,方便群众购药和保障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