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联盟终于传来消息!将以国采续标为切入点,每年组织两批带量采购,计划于今年年底开展首批,将委托上海药事所开展。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长三角联合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业界流传。
说到长三角联盟,早在今年3月25日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就有提到。其中指出,落实长三角医保一体化要求,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药品联盟采购。而后,业内也多有预测该联盟将很快会有动作。
根据本次流传出的文件来看,该联盟将以国采中选药品协议期满接续工作为切入点,并按照“先药品后耗材”的路径分步推进长三角医药价格招采联动。
据悉,将逐步统一各批次国采的执行时间,每年将组织两次带量采购,委托上海药事所开展,计划于今年年底组织首批。
预计对“4+7集采”(即第一批)及第三批协议到期品种开展集采,如条件允许,也可将明年上半年到期的部分第二批及第四批国采品种一并纳入。采取综合竞价方式,按药品、企业两个维度来进行综合指标考评,并将引入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机制,对供应保障较差的企业倒扣分,对违法违规的实施一票否决。
另外,根据业界流传出的11月17日长三角联盟会议内容,该联盟集采方案的规则将统一,但由于各省的品种情况不一样,打分中选情况不统一,续约采购量不以联盟的量来计,同时,不要求联盟唯一中选,各省中选产品以本省的采购量为准。
如此次文件属实,那么全国省际联盟达到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