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公告,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司“肿瘤X 射线造影剂碘克沙醇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1430 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工程化、产业化研发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司“新建注射剂车间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75万元,用于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以上两项共计1905万元。
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补助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递延收益,对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补助项目投入使用后,补助资金将在项目受益年限内由递延收益陆续转入补贴收入。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