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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启谈判药“双通道”管理,71种药品医院药店都可刷医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3  浏览次数:144
在医药市场上,部分药特别是肿瘤类、罕见病药物具有费用昂贵的特点,近年来,随着医保谈判的推进,不少“高价药”都进入了医保目录,给相关患者带来减轻药费负担的福音。但一些患者也发现有的药价格虽然降了,在医院却买不到,只能到药店自费购买。
 
  为破解医保谈判药品“进院难”这一难题,日前,武汉市医保局两部委下发通知,明确将定点药店纳入医保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双通道”,并实行统一支付,更好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
 
  据悉,武汉市此次明确将71种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并根据情况变化实行动态调整。这71种药品中大半为肿瘤药,数量达41种,且都是谈判药品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创新药品。
 
  武汉市明确,11月20日起,武汉市参保人员在全市两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买“双通道”药品,可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参保人员仅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就是说,从11月20日起,当地参保人员就可以在医院药店都可刷医保购买“双通道”内的药品,这对于患者而言无疑是一大好消息。
 
  2021年5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谈判药品报销的“双通道”,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
 
  除了武汉所在的湖北省外,已有湖南、福建、广东、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河北、湖北、江西、山西等多个省份陆续发文落实建立“双通道”管理机制,并有不少省市列出了头批纳入“双通道”药物管理的目录。
 
  例如,8月26日,湖南省医保局、湖南省卫健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随后在10月12日,湖南医保局发布《关于2021年湖南省第一批“双通道”管理药品的公示》,共49个药品。包括40个西药和9个中成药。
 
  9月2日,福建医保局发文建立省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该省公布的头一批“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共包含32种药品,西尼莫德、阿达木单抗、氘丁苯那嗪等药物均在列。
 
  9月15日,广东医保局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双通道”药品。10月19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1年)》,共纳入221个药品。
 
  对于患者而言,随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落实,患者将缓和医院“看病难”问题,享受到“双通道”管理药品,满足用药急需,同时也能够缓解国谈药品“进院难”的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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