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沈阳市参合农民看病报销比例达7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6  浏览次数:159

    记者1月4日从沈阳市卫生局获悉,沈阳市积极推进的农村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时下,沈阳市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参合农民看病补偿比例达到75%。

   
2008年,沈阳市首次提出在全市开展单病种费用控制试点工作,改变了以往按项目收费的方式,实现了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病种为:阑尾炎、白内障(单)等12种常见病、多发病。在此前提下,2010年实行以按床日付费为主导,定额付费及按病种付费为分支的付费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了支付方式改革工作。2011年,沈阳市农村次均医药费用在大医院次均费用上涨30.27%的情况下,县级次均医药费比上年同期水平下降0.24%,乡级下降0.92%。通过各项费用控制措施的落实,抑制了新农合基金过快增长势头。

   
数据显示,近两年,沈阳市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控制卓有成效,尤其是东陵区、于洪区、康平县费用控制效果显著,县、乡医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10%、29%。2011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就已全部实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大东区按单病种付费已经扩大到65种,东陵区走在了全省新农合的前列。(辽宁日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