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日,根据2012年全省药品抽验计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基本药物质量进行第三季度抽查。
在被抽查的1005批药品中,山东昊福制药产两批次(20120410/20120406)12g袋装感冒清热颗粒不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之标准装量规定,为不合格产品。
省药监局表示,对本公告附表所列不合格的药品,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请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省、市药品检验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本期公告的不合格基本药物进行跟踪抽验。(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