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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农合三层报销体系为大病减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133

    “如果没有大病三次补偿政策,我家还要支付医药费15万元。”27日在贵州开阳县新农合大病三次救助补偿发放现场,获得较高补助金的村民梁凯对记者说。当日,开阳县557名农民获得503.6万元的大病三次补助金。

   
开阳县卫生局长雷军介绍说,大病三次救助补偿政策,是开阳县新农合“三层报销体系”中的兜底一环。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年底结余资金,对经“新农合补偿+民政补助”或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大病二次报销”等报销措施后,自付费用仍超过10万元或1万元的参合患者,分别按照80%和40%的不同比例进行大病三次补偿,减轻农民负担。

   
“开阳是贵州省第一个探索把‘基本医疗+大病二次+大病三次’融为一体创新新农合管理模式的县。”开阳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车代铭说,有了新农合“三层报销体系”,农民再也不用“小病拖,大病扛”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改变。

   
一年前,梁凯在一次感冒后,医生告诉他得了白血病。“医药费和住院费花了不少,如果按照过去‘新农合补偿+民政补助’标准,只能报销13.1万元,但有了大病三次补助后,又能再报销15万元,自己承担的部分已经很少了。”梁凯母亲对记者说。

   
据统计,2012年开阳县参合农民共有160余万人(次)受益。截至目前,全县参合农民34.6万多人,参合率达97.61%。(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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