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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要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不低于6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6  浏览次数:154
日前,甘肃省卫生厅联合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发出通知,对全省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日前,甘肃省卫生厅联合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发出通知,对全省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纳入深化医改的全局工作统筹考虑,边查边改,完善机制。对于药品网上采购金额低于应采购金额65%的医疗机构,要书面向省卫生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说明原因。(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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