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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市统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7  浏览次数:126
    记者从重庆市医保部门获悉,目前重庆已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市统筹,市内2700多万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将共享统一的参保政策、待遇标准和信息系统。 

  据了解,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保障对象,涵盖了户籍在市内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等。过去,由于重庆各区县实行单独统筹,各地参保居民享受到的待遇水平不同,跨统筹区看病也只能回参保地手工结账,很不方便。 

  为改变上述局面,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制,重庆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在医保市级统筹后,重庆各区县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和待遇标准完全统一,医保待遇更加公平。按照统一的住院报销标准,医保年累计报销限额一档可以达到7万元,二档为11万元。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门诊、住院和购药时也全部使用统一卡(证)实时计算,在全市范围内看病就医实施刷卡结算。 

  同时,重庆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后,可自主选择参保所在区县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受转院限制。城乡居民可像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者一样,在网上查询看病费用信息。(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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