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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将用制度保障“先住院后结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127
    青海省从9月1日起在省、州(地、市)、县、乡4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截至10月底,该省50398人次住院患者享受了这一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占同期总住院人次的63.9%,没有发生一例恶意逃欠医疗费用的事件。 

  青海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说,下一步将采取6项制度保障。一是医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按月向医疗机构预拨周转资金;二是力争尽快实现全省参保(合)人员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一卡通”和各级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三是建立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制度,对诚信等级差的患者采取约束性措施,有效规避欠费风险;四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探索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医疗机构因救治“三无”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补助;五是加强医患沟通,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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