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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20类疾病纳入大病救助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130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省在11市、区(县)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把20类大病纳入救助病种。  

  据了解,大病救助人群主要是患重特大疾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和老年人、因患重特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医疗费用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等人员。该省要求试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试点范围。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救助试点病种。同时要求试点地区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卫生、人社部门,对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8类已纳入救助的大病,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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