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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病除医保可报还可以再次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2  浏览次数:154

    备受市民关注的大病医保政策有了新进展,广东省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而广州则明确将积极争取试点。省医改办副主任张力军透露,具体政策还不便透露,但可以明确的是,将对于参保人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并将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来承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副市长贡儿珍等出席了会议。

   
大病医保或引入商业保险

   
昨天,广州市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现场会,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在进行近期医改工作情况通报时提到,下一步广州将深入做好医保扩面提标工作。广州正在积极开展大病医疗保险研究工作,尽快完成政策研究、市情调研和相关数据测算等基础性工作,争取早日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对此,出席会议的省医改办副主任张力军表示,目前广东省正在研究制定大病保险的实施方案,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出台,并计划先选取部分城市进行试点,“但目前主动"请缨"的城市并不是很多。”对此,陈如桂在讲话中指出,“广州要积极争取大病医保的试点,同时在医疗保障领域,努力做好扩大覆盖面,做好大病保障和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

   
会后,张力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广东省的大病保险方案正在制定当中,具体政策不便透露,但可以明确的是,将对于参保人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并将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来承办。

   
社区医务人员待遇增一倍

   
现场会上,陈如桂指出,“目前,我市的全科医生总量仅为1500余人,每万人只有1.2名,离国家、省每万人2名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陈如桂指出,下一步,广州将制定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方案,加快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医疗服务模式。

   
昨天的现场会上,荔湾、花都以及番禺三个区的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上取得的经验和成绩。记者了解到,在实行绩效改革后,广州市内多个区的社区医务人员待遇收入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以番禺区为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待遇从年收入6.9万元提高至12.5万元,而荔湾区的社区医务人员年均工资也从6.3万元增加到10.47万元。(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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