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西省太原市医保中心了解到,自10月起,太原市医疗保险转外就医扩大至全国各地。
据悉,2009年,该市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程序,由于省内医疗机构技术设备不足等原因不能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的,可转往北京、上海、天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此次扩大至其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就医。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在规定的转诊定点医院填写《太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办理转出手续,转诊治疗结束后,到所转出的定点医院进行费用结算审核。(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