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沿着既往30年发展进程的话,到2014年,中国医疗服务市场上市场化的力量将超过政府的力量。”
10月31日,在第二届中美健康峰会上,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透露了一项他所参与的关于中国医疗服务市场化进程的研究结果。
在中国新医改的讨论以及实施过程中,关于政府和市场应该在医疗服务市场中发挥什么作用的争论一直伴随左右。
一方面,由于占市场主体的公立医院存在“以药补医”的趋利行为,造成药价虚高、大处方等问题,由此而导致的看病难、看病贵被归结为医疗服务市场“市场化过度”;另一方面,政府对市场准入、药品和服务价格、医务人员的流动等医疗资源要素的行政管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疗服务市场机制的扭曲,并突出表现在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
由于两派在思路和逻辑上的不同,所形成的改革思路也大相径庭:一方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继续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一方则强调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并通过市场竞争的机制来调节医药价格、配置医疗资源。
面对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雷海潮采取卫生经济学的思路,通过具体的指标归纳出了“医疗服务市场化指数”,力图通过客观量化的方式来反映中国医疗服务市场化进程。
“用这个市场化指数考察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化的进程,以满分100分计算,1978年,中国医疗服务市场化进程的指数是20%,2010年则已经接近50%。”雷海潮认为,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中国医疗服务市场的市场化力量在2014年就可以超过政府的力量。
但指数化研究的最大问题,就是无法反映实际当中正存在的问题。作为新医改的主力军,医务人员正面临诸多难题,而频繁发生的医患纠纷则是这种困境的集中体现。
“我们一再呼吁医务人员应该具有职业素养,但不能忽略的是,作为社会契约的一种对价,政府和社会应该为医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条件。”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刘远立说,“这些条件包括较高的收入、较高的行业自主权和社会对医务人员的尊重。”
刘远立指出,要使医务人员获得更高的收入需要改变现有的定价机制,支付方和服务方拥有更多的议价权,医疗机构内部级别的医疗服务允许差别定价;而政府对卫生行业也应该转变观念和监管方式,由过程监管转向对结果和行为的监管。
面临相似处境的还有自新医改以来,一直被大力提倡的社会办医。无论医疗服务市场化进程指数的高低,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体制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