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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将全面调整县级医院服务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31  浏览次数:105
    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配套文件,安徽省物价局、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等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提升手术、护理等医疗技术费用,增设诊察费,价格调整共涉及4大类583项服务收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该省21个试点县的42家县级公立医院将从11月1日起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

  自11月1日起,该省42家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将按进价销售,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20%,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的400项手术类价格和25项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分别上浮10%和30%。

  为弥补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安徽省决定在县级公立医院新设诊察费项目,分西医诊察和中医辨证论治共13项,具体价格从每人次35元至60元不等。西医普通门诊诊察费为35元/次,指主治医师及以下医师提供的普通门诊诊疗服务,内容包括挂号、初建病历、询问病情、听取主诉、病史采集、一般物理检查、书写病历、开具检查单和治疗方案(治疗单、处方)等,急诊诊察费为42元/次,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均为55元/次;中医普通门诊辨证论治40元/次,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均为60元/次;住院诊察费一次性按门诊诊察费的3倍收取。

  为了降低患者的负担,安徽省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新增的费用大部分由医保支出。如西医门诊诊察费医保每人次支付33元,中医门诊辨证论治医保每人次支付38元,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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