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起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意见》要求,到“十二五”末,建立起包含食品安全各环节,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社区、乡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监测点从18个扩大到140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从20个扩大到200个。“十二五”末,该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要稳定在96%以上。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实施食品安全违法企业、问题食品、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负面典型,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进行预警或黄牌警告,将恶意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企业、法人逐出食品市场。(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