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电视会议上获悉,我省要求全省30个试点县(市区)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在12月31日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此举将使试点医院药价降低15%左右。明年下半年我省将总结评估试点经验,并于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
年底前实现不加价卖药
24日的电视会议上,我省正式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为破除“以药补医”,我省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长期以来,为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国家允许公立医院将药品加价后提供给患者。因此,公立医院收入形成了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但药品加成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加重了患者的看病负担。
为此,我省提出,要取消药品加成,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出席会议的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出,今年12月31日前,我省30个试点县(市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部药品不再加价销售。
出席会议的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后,要确保试点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同时要求医院向社会公示药品售价。
医疗服务费提价有“限高杆”
据悉,药品收入一般占医院收入的50%左右,有的甚至能占到70%-80%。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如何维持正常运营?
意见提出,要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试点县级医院。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床位、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医疗服务提价会否加重患者负担?意见要求,调整价格总量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度药品合理价差总量的80%,即取消药品加成若减少收入1万元,医院最高可通过服务提价补收8000元。同时,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悉,北京、深圳等地的多家公立医院已经试行取消药品加成,并适当提高诊疗费用。比如,友谊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增设42元至100元的医事服务费。从该院的实行情况看,因政府投入增加,医保报销增加,患者次均费用有所下降。
改革定价方式,试点按病种收费
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我省还将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收费试点,不断扩大试点病种和范围,逐步建立起多种收费方式相互补充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今年年底前,各市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不少于10个,2015年底前试点病种不少于50个。
此外,意见要求,力争到2012年年底,全省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30个试点县(市区)率先完成。同时确定20余家三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试点县(市区),提高其基本医疗能力,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记者 李钢 实习生 魏冉)
公立医院改革 我省30县试点
济南市:章丘市、平阴县;
青岛市:即墨市、胶南市;
淄博市:桓台县、临淄区;
枣庄市:薛城区;
东营市: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
烟台市:龙口市、蓬莱市;
潍坊市: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
济宁市:邹城市、汶上县;
泰安市:新泰市;
威海市:乳山市;
日照市:五莲县;
临沂市:费县;
聊城市:东阿县;
德州市:平原县;
滨州市:邹平县;
菏泽市:单县。
专家点评 财政补偿到位 各方才能放心
“药价降了,医院会不会给病人多做检查多收钱啊?”对于我省试点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在省城工作的张晓鑫仍有担心。
“这一政策如果落实不好,确实可能会出现‘大检查’的现象。”山东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教授徐凌忠表示,“我调研过许多地方,不少县要想做到补偿及时到位还是有困难的。”
“由于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哪些检查该做、哪些不该做,患者自己很难分辨。”徐凌忠说,当医院收入不能保障,且医院对医生考核办法不变的情况下,医院和医生势必想出各种“增收”办法,以弥补收入减少的部分。“所以,政府财政补贴及时到位才是最重要的,否则,很难有效降低患者负担。”
在此之前,我省的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由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适当补偿,但补偿情况不太理想。
24日,出席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电视会议的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坦称有许多县(市区)的补偿没有到位,他甚至现场点名批评了个别县(市区)。
在徐凌忠看来,要想彻底减轻患者的看病负担,不能单单取消药品加成和适当提高诊疗服务费。他建议,全面实行临床路径,推行规范化治疗,“这样患者才能对哪些检查有必要做有一定判断。”(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