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省须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提前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20%的目标。”近日,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编办、省卫生厅等七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完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非营利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七部门要求,各地充分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利好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七部门强调,全省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应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同时,要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持续发展。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要落实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支持政策。(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