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泸州某论坛上一则“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惊现商业药房”的帖子引起广大网友关注。该网友在帖子中称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内的门诊四楼多了一家“万康药房”,开药时未开取发票,网友怀疑该药店是以赚钱为目的“入驻”医院,蒙蔽患者。
经过记者调查证实,该药店由医院统一管理,以缓解患者到大药房取药的压力,补充医院药品品种,及时方便地满足患者需要。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药店的运行是医院在医药分离上所作的初步尝试。
疑惑:门诊四楼多了个药店据该网友介绍,16日陪母亲去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病,交钱取药时,本来应该在二楼取药,却被医生叫到四楼一家“万康药房”。
交完钱,该网友只收到一张白色的单据,并没有发票。网友很是郁闷,“感觉上当受骗了。”并对这家药店产生了怀疑。后来经过调查得知,该药店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科技开发综合公司附属的一家药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医院,在“万康药店”门口,还有不少患者在取药,药店内出售各种日常药品。
解释:医药分离的初步尝试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科技开发综合公司负责人江章茂解释,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科技开发综合公司主要负责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设备等的招标采购,万康药房在医院的社会临时药房,其药品的采购、售卖都由医院统一规范管理。
“万康药房在补充医院药品品种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进购新药上,大药房在程序上相对复杂,而该药房就相对比较灵活,可以及时满足患者的需要。药房的药品都是严格按照合法渠道进购,患者可放心,不是"歪"药店。”江章茂说。
针对网友所提出的药店未开具发票一事,江章茂解释,“根据国家卫生部的规定,现在医院的就医流程都纳入了电子操作流程,取药时药店根据药单将信息输入电脑系统,开给患者的白色单子实际上就具有发票的作用。”
“在国外,病人去医院看病,但是药物是来源于药品销售企业,医院是不出售药品的,采用医药分离的管理办法。”江章茂说,“该药店的运行也可以作为泸医附院在医药分离上的初步尝试。”(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