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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制药第三大股东窗口期减持恐涉嫌违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9  浏览次数:159

    昆明制药(600422,收盘价20.22元)昨日(10月17日)公告表示,公司第三大股东云南工投在9月11日~10月16日减持了公司177.29万股股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由于昆明制药将在10月30日披露三季报,作为持有公司超过5%股份的云南工投,此次减持因处在“窗口期”而涉嫌违规。

   
事实上,就在数月前,云南工投就在昆明制药身上出现过短线交易。

   
窗口期减持恐违规

   
据昆明制药公告,云南工投于9月11日至10月16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7.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6%.此次减持后,云南工投尚持有公司股份1995.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云南工投上述减持行为涉嫌违规。据公告,云南工投最后一笔减持发生在10月16日,而昆明制药2012三季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10月30日,相距不足15日。

   
根据股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公告前10日内,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即窗口期。同时,云南工投为持有昆明制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财务部职员张建生就任昆明制药监事。因此,云南工投属于昆明制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根据《证券法》及昆明制药自身制定的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在窗口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从上述规则来看,云南工投的减持行为已经涉嫌违规。

   
一名不愿具名的财经律师也表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上有高管在上市公司任职,其在窗口期的减持肯定是受限制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昆明制药董秘徐朝能,他对此事不置可否。他表示,减持是股东的个人行为,与上市公司无关,至于是否违规,交易所会做出处理。

   
数月前涉短线交易

   
需要指出的是,就在前不久,云南工投曾有“短线交易”,但其在权益报告书中却避而不谈。

   
8月24日,昆明制药披露了一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3月14日~8月22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云南工投累计减持了昆明制药1707.82万股股份,占昆明制药总股本的5.43%.在此番大幅度减持过后,云南工投持股数量下降至2172.68万股,持股比例为6.92%,退居第三大股东。

   
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述,云南工投曾在7月5日增持昆明制药5000股,占昆明制药总股本的0.0016%.而在一个半月之后,云南工投又减持了昆明制药33.3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作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云南工投此举显然属于短线交易行为。

   
按照《证券法》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不知道是何原因,无论是昆明制药还是云南工投当时均未对此作出说明。在这之后,也并无相关方面对此事表态。

   
不过,此事最终还是有了新的进展。徐朝能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对于云南工投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目前交易所正在处理。(每日经济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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