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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即将试点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7  浏览次数:127

    10月16日获悉,根据兰州市政府近期提出的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兰州市将于今年选择一家市级公立医院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以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今后,兰州市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将变成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药品加成收入被排除在外。

    据了
解,兰州市今年将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根据安排,今年将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等综合改革。根据要求,全市将对补偿机制进行改革,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积极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压缩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

    兰州
市将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公共卫生服务等投入政策;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此外,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也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方面:兰州市将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等。(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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