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国家药监局、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以及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开会讨论《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办法。针对此前提出的“禁止非处方药(OTC)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只能在指定的专业媒体上发布广告”的修订意见,出席讨论会的所有三十余家OTC企业一致强烈反对。
此次会议作为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风险评估和内部沟通研讨,由国家药监局授权中国非处方药协会组织举行。国家药监局稽查局副局长邢勇、修订办法起草小组全体成员、国内OTC药物前20强企业和拥有知名品牌OTC的三十多家生产企业参与了研讨。
此前一天,多家媒体集中爆出“药监局拟禁止OTC药物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消息,所以此次内部研讨会议备受关注。
70%以上的感冒药常识通过广告获知
“OTC不让我们在大众媒体做广告了,我们还能做什么?”这是某知名跨国药企政府事务部总监听说这一消息之后的第一句话。该企业代表认为,这则拟定的禁令既不现实,也不科学。如果实施,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在宣传上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在我国的明确区分,始于2001年底新的《药品管理法》。在宣传上,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保健食品经过药监部门审批后可以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2007年5月推出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又针对药品广告的发布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而此次传出的修订草案中,明令禁止了OTC在大众媒体上的广告,只允许在专业医学媒体刊登。原因则是药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难以监管。
“这显然忽略了OTC的双重属性,它兼具药品和消费品的特性。如果不通过大众媒体广告,它是无法被人们熟知的,也无法体现与生俱来的市场属性,这种一刀切的政策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诺华制药的代表说。
而在西安杨森媒体总监高峰看来,禁令“切”掉的不只是广告,更是人们获取和了解疾病常识的重要渠道。据西安杨森的市场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OTC广告是大众了解药品知识的最主要来源。
这一点,葵花药业的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是个典型案例。葵花药业代表介绍,十余年来,通过广告,人们了解了什么是小儿肺热咳喘,也知道了如何选用药物,更了解了一些中药常识。
另据统计,70%以上的感冒药常识和90%的维生素常识都是通过大众媒体的广告而被人们获悉。也是通过这些知识,人们面对小病,可以自主选择“自我药疗”,节省了去医院排长队挂号,花钱检查、买处方药浪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从这一点上,科学、合理的非处方药市场宣传是有利于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的。”华润三九的参会代表说。
“违法的不是我们,为什么挨打的是我们”
据国家药监局稽查局副局长邢勇介绍,今年上半年公布的药品广告严重违法的比例达到了58.2%,而且近几年违法广告比例一致居高不下,而且逐年加剧。因为各种原因,国家药监局全力监管却效果不佳。
“这项禁令并没有确定,也并不是不会修改。”邢勇告诉所有的在场企业。
而来自江西仁和药业的代表却反问,“违法的不是我们,为什么挨打的是我们?”据她讲,仁和作为一家年轻的企业,有70%的产品是OTC,其中一些著名的品牌如仁和可立克、优卡丹和妇炎洁等,几乎家喻户晓。从一家地方企业,成长为OTC的十大品牌企业,大众媒体广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所有人的共识是:在现阶段,还没有一个渠道可以取代大众媒体向公众宣传药物基本常识和合理用药知识,可以使得公众利益和企业利益双赢,取得这么好的效果。
“真的很难想象,如果禁令实施,会对多少像仁和一样做出优秀产品的OTC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仁和药业该代表建议药监局要考虑到政策对企业的打击。
而研讨会现场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参与会议的30多家企业作为国内OTC的优秀企业,都没有出现过违法广告的现象。所以,“一刀切”的禁令被在场企业代表指责为“因噎废食”、“因为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我国一共有4600多家OTC企业,其中相当部分都是通过高额的违法广告获利,但与此同时,一批优秀的企业又在不遗余力地为OTC健康发展做着贡献。
作为媒体经营和传播专家,郭云沛认为这项政策完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禁止在大众传媒做广告,那么在专业医学媒体上就不会出现违法的OTC广告了吗?显然不可能。”(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