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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省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08  浏览次数:162
    “自2012年起,在全省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优先为60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和慢性病患者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力争2015年覆盖至全体居民。”9月25日,浙江省卫生厅下发《关于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全科医生真正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以社区责任医生团队责任区为服务范围,每名全科医生签约服务2000人左右。没有配备全科医生资质人员的农村地区,由具有一定工作年限的乡村医生作为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卫生院通过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全科医生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帮助解决常见健康问题,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建议,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上的便利,协助转诊和预约诊疗等。

  浙江省将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平台,为全科医生开展健康管理和居民寻医问药提供基础;完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与聘用的重要指标;积极探索第三方对签约服务质量的监管机制,将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定期组织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相关经费拨付挂钩。(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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