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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须签署“不收送红包”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08  浏览次数:136
    卫生部昨天表示,今后患者入公立医院时,须签署“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的协议书,并纳入病案管理。同时,医院还须同供货商签订“廉洁协议”,声明禁止商业贿赂。

        “医德考评”挂钩医生评先评优

    昨天,卫生部公布《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其中表示,今后各地医疗机构须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内容包括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同时,今后医务人员须进行“医德考评”,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

    卫生部强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监控医疗机构实际执行的药品、耗材加成率;严格审查不按照规定科室收费的“越权收费”现象;对医疗机构一个时段的住院费用应设定一个规定上限监控,筛查可能出现的收费问题。

        医院须同供货商签“廉洁协议”

    除与患者协议之外,卫生部还提出,要求医院同供货商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同时签“廉洁协议”。其中,应明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

    在采购环节,对于尚未纳入政府采购或集中采购范围的药品、耗材、设备、试剂等,卫生部表示必须由医疗机构统一集中采购,不能私自采购。如不需统一集中采购,在采购时,使用、主管、监察三方人员须共同参与。

■ 北京落地

        医生上缴红包有了“廉政账号”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治理商业贿赂的“廉政账号”,供医务人员上缴红包、回扣。同时,各医院也将公布红包、回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宣布在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抵制红包、回扣活动,希望以此避免和减少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

    针对医务人员红包、回扣问题,市卫生局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廉政账号”01090520500120111027404(北京银行),医务人员可通过“廉政账号”上缴红包和回扣。

    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建立和公布各自“廉政账户”或缴存部门。医院应利用公示牌、公告栏等,向患者公布“红包”、“回扣”举报电话和医患纠纷调处电话,接受患者、社会监督。下月起,市卫生局还将针对抵制红包、回扣问题,在各个医疗机构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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