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卫生部获悉,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全文见健康报网)日前已正式下发。《意见》提出,2012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公立医疗机构要绘制印发职权运行流程图,其中,与医疗服务相关的职权流程图要向社会公开。
今年8月1日,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后,正式下发的《意见》把征求意见稿中的“公立医院”调整为“公立医疗机构”,将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纳入实施范围,扩大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覆盖面。
《意见》提出,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促进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规范用权;开展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要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中腐败问题易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医疗服务中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
《意见》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廉洁风险教育,切实提高其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具有行政权力特点的医疗机构管理权力,逐项进行清理,统一编制并对内公开《职权目录》,把权力行使责任落实到处(科)室和岗位。建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对权力运行廉洁风险实施动态防控。实施预警处置,及时化解廉洁风险。
《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同时印发。(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