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需要解决的是,取消药品加成后,如何建立一种对医院而言切实可行的补偿机制,如何防止流通环节越减越复杂。
日前,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下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质,试点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同时药价下调15%。
而在前几天,一篇国务院将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的报道,触动了医药行业的神经。有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针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变革发展,国务院医改办将相应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下称《意见》),因其涉及药品流通企业的并购、医院药品流通中的提成等几大焦点问题,而备受业界关注。
药品加成政策催生的“以药养医”广为社会舆论诟病,变相增加了患者的医疗成本;而药价虚高的原因一直被认为是出在流通环节。基于这一基础,上述《通知》和《意见》,虽然是分别从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不同角度入手,但终极目的都是一致的——降低药价。愿望是美好的,但现实是严峻的,要达到这一终极目标可谓前路曲折。
首先来分析一下公立医院的改革。早在今年6月份,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在全国选择300个左右县(市)改革试点,2015年实现县级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意见》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资金来源渠道仅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也要加大投入。
按照卫生部的规划,争取以县市的试点工作为催化剂,使得改革成为不可逆转之势,同时,推动一批大城市、大医院的综合改革。然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医院来说意味着将流失掉很大一部分收入,而就目前情况来看,通过诊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显然难以补上这么大的一块缺口。对于大医院来说,此种情况尤甚。这也就意味着,医院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政策能否顺利地推行到底有待观察。
我们再来看一看引起业内人士广泛讨论的《意见》。医生从药品中拿提成这一“潜规则”,被《意见》拿上台面进行讨论。消息人士表示,《意见》针对医生从药品中拿提成的现状,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将“暗扣”变“明扣”。“暗扣”是指药品分销企业给医生个人的提成,一般是药品的30%;“明扣”则是将“暗扣”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变成医院与药企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意见》啃的另一块硬骨头,涉及了医药分开的内容。其为了鼓励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规定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
多位业内人士对笔者表示,《意见》中提到的几大焦点问题,确实是当下药品流通行业的顽疾,但具体效果如何,还有待看之后出台的实施细则。有医药行业研究员感慨称,“这些年一直在吹风,说要朝着《意见》中说的方向改,但因涉及很多部门,利益纠葛,注定是一场困难重重、缓慢推进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据其介绍,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医药分开得比较彻底,医院没有自己的药房。然而,在国内虽然喊了很多年,但由于医院处于强势地位,牢牢控制住处方权,医和药始终未能分家。
笔者以为,管理部门希望通过取消药品加成,以及减少流通环节以降低药价的初衷值得肯定。当前需要解决的是,取消药品加成后,如何建立一种对医院而言切实可行的补偿机制,如何防止流通环节越减越复杂。医改是大势所趋,但不是一蹴而就之事,在这场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中,考验的是管理部门的智慧。(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