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通过互联网采购并销售假药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邢志昌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去年8月,凉州区药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河北籍人邢志昌无证销售“药品”圣珠奇草舒筋丹。该产品标示生产企业“西藏圣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文号为藏卫食准字(2007)第202号。包装和说明书上标注专治风湿、类风湿等疾病。
经核实,该产品标注的生产企业不存在,使用的批准文号实为假冒;检验发现,该产品违法添加药物成分。凉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邢志昌以营利为目的,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购进假药圣珠奇草舒筋丹6400盒,已销售387盒,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