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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药店”全国多地试点,破解深夜求药难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90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无人超市、无人便利店、无人酒店等都已经逐渐步入我们的生活中,零售药店也不例外,随着智能化进程加快,目前“无人药店”已经在沈阳、浙江安吉等全国多地试点,破解深夜求药难问题。
 
  2020年6月20日,媒体报道称,国内首家无人智能化药店X-Lab在沈阳亮相,并正式开始投入运营。据了解,顾客只需按照流程便可自主购药,完成扫码进店、智能交互屏选择商品、按照指示灯取药、无感结算等一系列操作,方便又快捷,即使在凌晨也能够买到急需的呼吸道、肠道、外伤等常用药品。
 
  与传统药房模式相比,“无人药店”更智慧化、便捷化,可以提供问诊、购药、结算为一体的24小时全程服务,能够满足消费者一些日常用药及慢病用药需求,患者无需在医疗机构排队就能实现便捷的问诊购药。同时,“无人药店”也有利于减少医药零售药房的人力成本,打破药店和消费者的双输困局。
 
  值得一提的是,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无人售药这种新的零售业态需要遵从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保证用药的安全性。
 
  目前无人售药机大多数以销售非处方药为主。据了解,随着网售处方药的放开,多地对通过智能药柜销售药品的种类也有所放开,部分地方出台的政策已允许在智能药柜里摆放处方药并进行销售。
 
  例如,今年7月1日,湖北省发布了《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第12条“自动售药规定”项提到,具有互联网药品销售资格的社会药房,可以设置远程药柜提供自动售药服务,其中明确,具备初级服务能力的仅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具备高级药学服务能力的,可以同时销售处方药;仅销售非处方药的,实行报告管理制度;销售处方药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今年3月24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烟台市智能储药柜出售药品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也明确,通过智能储药柜出售处方药,获取的电子处方必须由依法批准的互联网医院出具。通过智能储药柜出售处方药,应设置终端对接互联网医院,凭互联网医院为患者在线开具的处方并经远程审核处方服务平台审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出售。据悉,6月28日,烟台首台可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智能储药柜已获批投入使用。随后,湖北省发文表示,具有互联网药品销售资格的社会药房,可通过远程药柜(自动售药机)销售处方药。
 
  在业内看来,无人药店早已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疫情让人们重新认识到无人零售的优势所在,无人药店的推进在这一年也有了一些实质性的进展,全国范围推广或许只是时间问题。但也需要看到,到目前为止,能够被市场广泛接受的案例并不多,因此无人药店能否进一步推广或发展还要经过市场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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