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双通道”药店的落地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提到,原则上2021年10月底前,各省份要确定本省份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名单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11月底前,各省份要实现每个地级市(州、盟)至少有1家符合条件的‘双通道’零售药店,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除此之外,文件还提出各地医保部门要按照加强管理、保障供应、规范使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建立处方流转中心,并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施行统一的报销政策。
据了解,所谓“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实际上,该机制并非刚刚出现的全新事物。早在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就已明确提出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
业内分析认为,过去零售药店一直以来给人们的印象就是“卖药”的场所,而不是给患者提供健康服务。但被纳入“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定点零售药店,则可以搭乘“双通道”政策东风,展现药店提供健康服务的职能,激发药店经营活力。因此,在一系列文件对“双通道”药店的落地提出了管理规划及明确的时间要求后,预计将为药店经营带来利好,并推动零售药店加速往专业化发展。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双通道”虽然能推动零售药店行业更高质量的发展,但要畅通落地也还有很多问题待解。其中,盈利的问题是众多企业较为关注的。这主要是因为,处方药进入薄利时代,双通道相关的药品药店本身就没有过高的盈利点,已成业内的共识。
但也有业内人士提出,对于药企来说,无论跨国药企还是国内药企,整体对双通道机制还是欢迎的,毕竟之前很多药企以前只做医院,在药店端,一没渠道,二没团队,双通道机制下,这部分企业不用再开发药店渠道,其销售范围或将有机会扩大。
总的来说,双通道机制正让零售药店成为关注点。业内预计,未来在越来越多的药店承接处方外流工作后,医药行业在往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也或将发生更多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