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湖北省鄂州市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20  浏览次数:201
    记者从湖北省鄂州市卫生局了解到,从9月10日零时起,该市在全部4家政府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调整诊疗(查)费。门诊诊查费每门诊人次提高11元,住院诊查费每住院床日提高33元,价格上调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在此次改革中,鄂州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4家公立医院取消现行15%的药品加成(单价500元以上药品定额加价75元),按该省挂网的招标价销售。其中,中药饮片暂不调整价格加成政策。据鄂州市卫生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公立医院此次约有2000种药品取消加成,今后医院无论进什么药,只要符合政策,均不再加成。 

  根据鄂州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等部门的测算,取消药品加成后,4家公立医院每年减少收入2615万元(按2011年数据测算)。减少的收入将通过两个渠道补偿:一是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4家医院的门诊诊查费提高11元、住院诊查费提高33元,诊疗费价格上调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医院定期支付。4家医院按照每年32.5万住院床日和41万门诊人次计算,可以获得的1520万元补偿。二是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预计补偿额度为每年1200万元左右。据了解,鄂州市财政局和医保局分别按每月100万元标准向4家医院预付补偿资金,年终据实结算。 (健康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